问题 | 坐牢了信用卡还欠款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入刑事案件而身陷囹圄无力归还信用卡债务之时,您可采取下述若干种办法来妥善处置此种困境:
第一,请求信任之人代理偿付。 您可托付至亲好友援助支付,然而首先需与发卡行进行有效的沟通,尽可能真实地告知自身境遇; 其次,联络您的发卡银行展开深入交流。 您可以主动联系发卡银行的客户服务部门,详细阐述目前正处于拘役状态的实况,并恳请延迟还款或执行停息挂帐的程序,大部分的银行将会酌情考虑此类请求,不轻易投出反对票。 若您拥有部分资产也可以考虑出售或转让已有之物,以期获得相应款项用以偿还信用卡债务。 其次,如果您无法实现全额还款,可尝试仅支付最低还款额度。 如此一来便能避开逾期还款之虞,同时也要注意最低还款额背后暗含的利息损失。 另一项选择则是调整帐单日期。 在一些特殊情境下,您也许有机会变更信用卡帐单日期,进而拉长还款期限。 然而,您务必要知晓,如果未及时还款,信用卡将很可能会引发滞纳金,同时也会对您的个人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在应对这些挑战时务必以积极的态度保持与发卡银行的紧密沟通,以确保您不被定性为恶意透支,否则可能引致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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