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是因什么而产生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债权的形成原因可以归纳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合同关系,这是债权产生最基础且常见的原因; 其次则是侵权行为,该侵权行为类型可具体细分出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两种分类; 第三种情况是不当得利,即在缺乏法律依据与合同约定的前提下,获得不正当的财产利益,从而对他人构成经济损失的行为; 最后一种是无因管理,它是指为了避免他人遭受经济上的损失,而提供实质性管理及服务的一方依法享有向受益人请求给予必要补偿的权益。 严格意义上说,债务是依据合同约定或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在当事人双方之间所建立起的具有明确权利义务指向的特定法律关系,这种关系被普遍称之为债权关系亦或是债的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