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调岗不愿意去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任何纠纷之时,各方当事人均有权进行友好的磋商与沟通。
如若协商未能达成共识,他们亦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协商及和解乃是建立在债权债务当事人自主决定、相互理解且通过直接协商的方式或邀请中立方人士介入协调,从而寻求妥善解决纠纷之道。 协商未果者,建议这位读者向您所在地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递交书面调解申请,寻求其公正的调解服务。 若最终依然无法取得调解成果,则可考虑申请仲裁或诉讼来解决争议问题。 对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之规定需要对劳动者的岗位做出调整的情况,劳动者若对此表示反对,用人单位将有义务在提前支付相应经济赔偿之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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