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企业转让债务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司转让了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
公司合并后,原债权债务关系由变更后的公司享有和承担。 公司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公司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因此公司转让后,债务由转让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担。 但是对于公司此前的债务承诺,在公司依法转让后,此时有必要告知公司债权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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