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诉的罪犯能否获得减刑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申诉权是犯罪分子的合法权益,并不是说服刑期间就不能申诉,所以减刑与申诉之间并没有什么必然的关系,如果犯罪分子如果确实有悔过表现的,那么就可以申请减刑。
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既然犯罪分子提起申诉了,那么就说明他认为判决是有问题的,在主观是犯罪分子还是认为自己无罪,或者是认为案件的事实确实存在,但是不认为自己构成了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 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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