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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追回往来欠款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1.存在债务纠纷的,需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解决。
2.双方协商不成的,需要债权人携带相关证据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法院判决后,债务人有能力偿还欠款而不偿还或有证据证明债务人转移财产逃避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债务人会受到处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支付令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债务的清偿】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
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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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3 15: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