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没写还款日的有效期是几年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凡向人民法院主张并寻求民事权利保护之法定时效期限规定为三年。
换言之,若借款协议中未明确约定具体还款日期,则债权人须于其知悉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及债务责任人之时起,三年内依法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进行维权。 如若超越此诉讼时效期间,通常情况下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司法保护,但以下两种情形除外: 首先,自权益受损的那一刻起已逾二十年; 其次,在特殊条件下,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因此,对于借款协议中未注明还款日期的情况,其有效诉讼期为三年,除非存在上述特殊情况或超过二十年的特别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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