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2万六年不还会坐牢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借贷双方并未能按照预先约定的还款日期实现借款返还,那么就应当按照之前约定或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作为补偿。
这一条款旨在明确借贷双方各自具有的相关义务,然而并不涉及到刑事层面的责任追究。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明文规定,如果被执行人未能按照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其他法律文件中所指定的日期履行其应尽的给付金钱义务,那么他将需要承担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的民事责任。 这同样是一种民事责任的规定,与刑事责任无关。 综合以上分析,借款两万元长达六年仍未偿还的行为,本质上属于一起民事债务纠纷,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导致当事人面临坐牢的风险。 除非存在其他法律规定或者情节严重的情形,例如恶意逃避债务等,才有可能涉及到刑事责任的追究。 因此,在没有其他法律依据的前提下,仅仅由于借款未按时偿还而被判入狱的可能性极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