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欠条被确认为无效,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之明文规定,该项欠条自始至终均不具备法律拘束力。
这就意味着,倘若欠条被确认无效,则依据该欠条所赋予的债权与债务关系将不再成立,债务人无需继续履行支付义务,而债权人亦丧失了向债务人索取债务的法定权益。
除此之外,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之相关规定,如民事法律行为被判定为无效,行为人因该行为所获取的财产,应予全数返还;
若无法返还或无须返还,则应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价值补偿。
若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过失,应对另一方因此所受之损失负责赔偿;
若双方皆有过失,则应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若欠条被判无效,债权人可能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强制债务人履行支付义务。
若债务人因此遭受损失,例如利息损失等,债务人有权请求债权人给予赔偿。
若双方因欠条无效引发争议,可能需借助诉讼等法律程序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