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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条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分类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某项欠款债务的诉讼时效已届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的明确规定,借款人有权对此抗辩,表明不会再履行其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
换句话说,当债务人为解决欠条的时间已经过久,他们有权以诉讼时效已经过期为由,拒绝履行提前的还款约定。
然而,在特定条件下,即使援助款时效期间已经到期,但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所列举的各种障碍,使得债权人无法行使其请求权时,诉讼时效仍可暂时停止。
比如来说,如果债权人因为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等)而无法行使其请求权,那么诉讼时效将会暂停。
同样地,如果在援助款时效期间内,出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所列出的任何一种情况,均会导致诉讼时效被中断。
例如,如果债权人向借款人提出了还款要求,或者借款人同意履行其义务,那么诉讼时效将会重新开始计算。
总的来说,如果援助款的诉讼时效已经到期,债权人可能无法通过法律手段来强制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除非在此过程中出现了诉讼时效暂停或中断的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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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4 11: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