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借条算借款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贷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借款合同,但事实上存在借款行为,该项事实同样可凭借其他各类证据予以证实。
对于此类情况,当事人有权利向法庭提交众多法定证据形式来证明其所主张的借款实际发生。 这些证据包括被告人口头陈述、书面文献、实物证据、音像制品、电子数据、证人证言、专家鉴定结论以及现场勘查记录等等。 倘若当事人无法自行搜集到相关证据,那么人民法院将依据职权进行调查取证。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对所有证据进行全面且客观的审查与核实。 因此,即便没有书面借款合同,只要能够充分证明借款事实确实存在,那么借款关系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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