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的借条怎么追还债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证实在实现过程中借条因为某种原因而被判定为无效,那么在这一刻起,这个借条就失去了法律所赋予的正式束缚力。
法则一百五十七明确规定,任何一个参与者由于这样的无效民事行为所得来的全部财产,必须无条件地归还给原本的所有者。 若是无法实现返还,亦或是实际上已经没有再返还的必要性,那么应当进行价值估算,以抵偿损失。 假如在这个过程中有一方存在过失,那么他/她需要对另一方因此产生的损失负责; 反之,如果双方都有过失,那么他们将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实践操作中,追回债务的具体流程可能会涉及到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通过法律手段确认借条的无效性,比如通过法院的裁决来确认借条的无效性。 其次,依据确认无效的裁决结果,要求债务人归还其从借条中所获得的财产,也就是偿还债务。 再次,如果债务人拒绝返还或者无法返还,债权人有权请求进行价值估算,以弥补损失。 最后,如果是由债务人的过失导致借条无效,债权人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 如果债务人仍然不愿意配合返还债务或赔偿损失,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作出判决,强制债务人返还债务或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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