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有没有法律依据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间借贷的法律效力:
1、贷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 2、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息; 3、借款到期的,债务人应当清偿借款本息。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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