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共同债务乃是为了满足婚姻期间配偶间共同生活所需的各项开支而负担的债务。
此类债务主要源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必定需求,同时也因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的管理与运用,以及财富的收益和分配等因素而产生。 具体来说,这其中涵盖了如下多个范畴: 1.在婚前某一方借款以购买相应财产,而在婚后该部分财产转化为夫妻共有的情况下,为购买这些财产所承担的债务; 2.在夫妻共同生活中所产生的各种债务; 3.夫妻二人为家庭共同的生活目标,而从事的各种生产与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或是某一方在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中,其所得的经营收益被用于家庭生活的消费或配偶享用时所产生的债务; 4.夫妻任意一方或双方在治疗疾病,以及对那些负有法律规定责任的人进行治疗时所产生的债务; 5.为了供养孩子和支付子女的教育及训练费所产生的债务; 6.为了赡养负有法定赡养义务的老年人所产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某一方或双方关于教育、培训相关的花费所产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且必要的社交交往费用所产生的债务; 9.由夫妻双方协商并达成共识,决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除了上述事项之外,应当明确界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所有其他类型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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