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提出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过程中,若由女性主动提出离婚要求,关于子女抚养费用的计算通常会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是子女实际所需的生活开支; 其次是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 最后则是当地社会的实际生活水平。 对于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父母来说,他们所承担的抚养费用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进行支付。 然而,如果父母需同时承担两名或更多子女的抚养责任,那么这一比例可以适度上调,但一般情况下不应超过其月总收入的50%。 至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的父母,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为参考标准,并参照上述比例来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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