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怎么付款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孩子的抚养费用的支付形式主要包括定期支付、一次性支付以及实物抵偿等多种方式。
其中,定期支付可以按照每月、每季度或者每年进行结算; 一次性支付则主要适用那些对方具有经济能力并表示愿意接受此种支付方式的情形; 至于实物抵偿,这种形式则更为常见,主要适用于因无足够现金支付抚养费而采用财物来替代的情况。 至于具体采取何种方式进行支付,应由双方当事人进行深入协商,若无法达成协议,则可诉诸法律,由法院根据案情作出最终裁决。 法院在判理此类案件时,会充分考虑到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准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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