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离婚协议书中抚养费支付到大学毕业合适吗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离婚协议书之中,表达将孩子抚养费用支付至大学毕业的条款确实存在,然而这并不属于法定的强制性要求。
此类约定关键在于夫妻之间的深思熟虑以及彼此的真实意志。
只要双方皆同意并于协议中清晰注明,那么就具备了相应的法律效力。
然而,根据国内外通行的做法,法律通常会原则上规定抚养费用应支付至子女达到成年年龄(即18周岁)或者能够独立生活时为止,这样的约定可以为孩子提供更充足的经济资源保障,对于他们的学业成就以及个人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1 2:3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