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拿出来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如何有效地获得子女抚养费用通常会存在两个途径可供选择。
首先,未直接承担养育责任的一方应当根据双方协商或者法律裁判所作出的规定,按照既定的时间周期,将特定金额的款项递交至直接负责抚养子女的一方手中。 其次,我们也可以考虑开设专有的银行账户,以便于未直接负担抚养职责的另一方能够按照预先设定好的时间框架,把相应的抚养费用足额、及时地存入该账户内。 倘若在此过程中,对方出现了拒绝对子女抚养费进行交付的情况,那么,我们便可以依法向审判法庭提出申请,要求强制其履行应尽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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