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如何有效地获得子女抚养费用通常会存在两个途径可供选择。
首先,未直接承担养育责任的一方应当根据双方协商或者法律裁判所作出的规定,按照既定的时间周期,将特定金额的款项递交至直接负责抚养子女的一方手中。
其次,我们也可以考虑开设专有的银行账户,以便于未直接负担抚养职责的另一方能够按照预先设定好的时间框架,把相应的抚养费用足额、及时地存入该账户内。
倘若在此过程中,对方出现了拒绝对子女抚养费进行交付的情况,那么,我们便可以依法向审判法庭提出申请,要求强制其履行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