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期间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处于分居状态下的时期内,即使其中某一方并未直接承担起对子女的抚养责任,但其仍然持有向受抚养子女提供抚养费用的义务。
在这一过程中,法院通常将会根据受抚养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所具有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所在地区的真实生活水准进行综合考虑,以此来推定出最适宜的抚养费用数量。 举例来说,法院可能会关注到父母的收入情况、孩子的教育支出、医疗保健等方面的必要开销。 若其中一方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抚养费用通常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进行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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