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关于监护权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监护权主要是指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或无法明确认知自身行为能力以及无法全面理解自身行为的成年人的身体、财物及其他应有的合法权益实施监管与保护的权利。
依据民法典规定,父母自然而然成为未成年子女的合法监护人。 当然,若父母不幸离世或是失去监护能力时,他们可以交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具有监护资格并具备经济条件和照料能力的人员接手担任。 因监护人怠于履行职责甚至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那么他们将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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