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抚养义务人和监护人的区别 |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从法律理论层面来看,监护权在法律分类中被归属为亲属法所管辖的人身权利之一,然而,伴随着监护制度的逐渐发展,人们更加关注国家对于公民个人行使监护权时所体现出的强制力以及个人在履行监护职责时平衡自我权益与家庭、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 
因此,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可以认为监护权在某种程度上具备了公法范畴内的义务性质,这一观点无疑更为恰当且准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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