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人带孩子再婚需要抚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女方携带带有小孩再次步入婚姻庇护,同样拥有对该小孩的抚养权。
此时,可尝试通过双方友好协商以扭转这一局面,倘若双方无法就此问题达成共识,则可通过法律诉讼途径来变更孩童的抚养权归属。 针对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变更事宜,通常有以下两种方式解决: 首先是通过双方协商合作,其次在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方可交由法庭裁决。 在此类司法实践过程中,法庭将综合考量父母一方或双方物质经济实力以及精神层面的状况。 例如,法庭将会关注父母是否具备家庭观念,是否具有身为父母应尽的责任与义务,是否有不良生活习惯,以及能否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等多项指标进行评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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