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协议不履行一方想重新分配抚养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终结之后,一方未按照先前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这种情况下,通常无法简单地以未经履行约定这一理由来重新分配孩子的抚养权。
然而,若出现了法律所规定的特定情形,如抚养方因患有严重疾病或身体残疾而无法承担起对孩子的抚养责任; 或者抚养方未能尽到其应有的抚养义务,甚至存在虐待孩子的恶劣行径等等,那么另一方则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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