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对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用的评估与决定往往需要基于子女本人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面临的经济压力以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准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一般情况下,如若夫妻中有任意一方具有稳定收入来源,那么他们所承担的抚养义务可以按照其月度总收入的特定比例计算并支付,例如以总收入的20%至30%作为参考标准; 然而如果双方皆无固定收入来源,那么抚养费用的数则需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为基础,参照上述比例予以确定。 此外,抚养费用应当定期支付,具备条件者亦可选择一次性支付完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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