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夫妻关系解除之后,就抚养子女一事上,一般情况下义务人之间都应该履行必要的支付额度,不得进行欠缺或拒绝行为。
因为子女的抚养乃是父母应尽之责,具有法律规定性且不容忽视。
具体来讲,若某方家庭有幸负责照料孩子日常起居,那么另一方家人则需根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除非双方家长能达成共识,共同决定无须实施该项支付,或是抚养方明确表达其无需支付的意愿。
然而,若非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未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抚养费用,这不仅可能对孩子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成长产生负面影响,同时也可能使他们面临法律的制裁与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