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给多少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费用支付的原则通常包括两种方式:定期支付以及一次性全额支付。
具体的付费数额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准来确定。 若父母其中一方具有固定收入,那么抚养费用便可按照他们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标准进行支付。 在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上以上子女抚养费用的情况下,这种比例能够适度提升,但是上限不能超出每月总收入的50%。 而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人来说,支付抚养费用的金额则可根据前一年度的家庭总收入或是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参照上述规定的比率来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