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娃的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合适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对于离婚家庭中的未成年子女所接受的抚养费用数额,通常是综合考虑到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所在地域的实际生活水平而予以决定和设定。
按照一般的标准和原则,若父母存在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他们需要支付的抚养费用便可根据其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之间的合理范围来进行支付和承担。 倘若在同时抚养两名及以上子女时,抚养费的比例则可以适度地加以提高,但是一般情况下也不能超出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这个上限。 至于无固定收入的父母,他们所应支付的抚养费用数额就可以参考当时的全年总收入或与之相似行业的平均收入,然后参照上述同样的比例来加以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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