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相关规定,若在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之时,双方对于共同财产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将会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作出裁决。
在此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对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的保护。
若女方在婚姻生活中表现出对家庭的疏忽,甚至未承担起照顾子女的责任,那么这种行为有可能被视为女方在婚姻中所犯下的过错。
然而,具体的裁决结果仍需结合其他相关因素,例如双方在婚姻期间所做出的实际贡献、抚养责任以及对孩子最有利的安排等等。
若女方确实存在过错,且未能尽到其应负的家庭责任,那么在财产分配上,这可能会对女方产生不利影响。
然而,最终的裁决结果仍然需要根据案件的全部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