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最新诠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用的数额大致可以根据未成年子女的现实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进行合理确认。
对于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家庭,抚养费通常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进行支付。
如果需要同时负担两个或更多子女的抚养费用,那么比例可以适度提高,但是一般来说,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而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家庭,抚养费的数额则可以参考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并参照上述比例进行确定。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我们也会考虑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