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生子是否享有产假权益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尽管未婚生育被允许享有产假权,但未能被赋予生育保险待遇。这是因为未婚生育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而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生育的公民,才能享受到生育保险福利,即只有结婚后生育的孩子才能享受到此项权利。未履行结婚登记程序的公民在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须注意的是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拥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建议当事人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协议,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由法院进行裁决。在裁决中,有责任支付抚养费用的一方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完成到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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