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拒绝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情况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有一方无视子女抚养费用的义务,另一方有权以子女的名义向相应的司法机关提交诉状,请求被告方履行抚养责任并支付应承担的抚养费用。
倘若经过法庭审理裁决,判定被告须支付抚养费用而被告仍不予履行时,另一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司法机构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或者,在法院已经对抚养费用的支付方式做出明确裁定却被对方无视的情况下,另一方也可立即向司法机构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