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处理中,若出现以下几种特定情形之一,则无需为子女缴纳抚养费用:
首先,当父母双方达成协议,一致同意由直接负责照顾孩子的一方全权承担孩子的生活费用,无需另一方承担支出的时候;
其次,若非直接照顾孩子的一方遭受严重的身体伤害而丧失了劳动能力,直接影响到了其获取经济来源的能力;
再次,如果直接照顾孩子的一方再度组建家庭,且新家庭成员愿意承担起所有孩子的生活费用。
此外,对于因为违法犯罪而被监禁或者接受劳动教养,从而导致经济能力匮乏的给付方来说,在其恢复自由之前,可以暂时停止支付抚养费用,但是待其重新获得经济独立之后,仍需履行支付抚养费用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