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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除子女抚养费支付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在离婚事件中涉及到子女抚养问题时,存在无法支付抚养费用的情况,可归纳为以下三类状况:
(1)给付方因为常年患有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同时缺乏财务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原本商定或者判决结果确定的金额进行抚养费的支付;
然而直接抚养孩子的那一方却具有足够的承担能力。
(2)给付方由于触犯法律被拘押改造或者接受劳动教育训练,导致其失去经济收入,从而无法履行抚养责任。
但是当他们重新获得人身自由,并经济条件得到改善之后,仍然必须按照最初协议或者判决结果予以支付。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次结婚,如果继父或者继母意愿负责或部分承担抚养费的话,此时,承担抚养义务的一方所需要承担的抚养费数额便可相应减少。
反之若继父母拒绝承担抚养责任,那么生父或者生母的抚养费支付总额就不应该削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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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13:3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