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母与生父离婚后是否仍需抚养继子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继母与生父离异之后,她对于非亲生的孩子已经失去了抚养责任,然而,如果她出于自愿仍然选择照顾他们,那么这也是法律所允许的情况。
要知道,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其实并不存在任何血缘联系。 在重组家庭中,继父母与前配偶带来的孩子从法律层面而言,并不承担相应的抚养和赡养之责。 然而,若其中某位继父母主动表示愿意,并且在孩子们的成长过程中给予了足够的关注、教育以及经济支持,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样的做法就足以构建起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只有在此种情况之下,他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才能被视为等同于直系亲生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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