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婚前财产和子女应如何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所拥有的婚前财产均视为该方独立所有的个人财产。
若在后续离婚过程中未达成关于此类财产的特定约定,则不予以进行分割处理。 离婚之后,对于年龄尚未达到两周岁的子女,依法应由其母亲亲自负责抚养工作,这是首要和基本的原则性规定。 如果孩子已经年满两周岁,而有关抚养方面的问题未能通过父母之间的协商达成共识,此时将由人民法院依据各方当事人的具体实际情况,做出公平公正的裁决,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定。 当子女到达八周岁及以上的年纪时,他们的意愿应得到充分地尊重和考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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