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若男方拒绝承担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所需费用,对此问题,双方完全有权利进行合理且恰当的磋商和洽谈进行解决。
然而如果协商无果,那么他们便有权向当地法院投诉并寻求解决方案。
如果这对夫妻选择的是订立书面离婚协议,那么根据这个协议中的规定,家人不必再对另一方的付款义务履行表示异议。
同样地,按照这一被签署的协议,子女父母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便更好地保障自己与子女的权益最大化。
然而,如果男方已经按照法院下达的离婚判决所计算出来的抚养费用在法律上被判付给对方,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改变或减轻自己的责任。
因此,若是这种情况下,女方可以依据这份法庭判决直接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