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一直拖欠孩子的抚养费,我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如有一方存在未能按照约定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情况,则另一方可依法寻求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
在法律实践中,一般的做法是将子女作为原告推举出来,然后将直接抚养该子女的一方作为法定代理人,共同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主张另一方及时地履行抚养费的支付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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