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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探视权的时间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行使探望权利之具体方式及时间范围,须首先在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
若协议未能顺利达成,则应交由人民法院依自由裁量进行判决。
在这过程中,子女父母双方面临着就探望时间、频率等问题进行深度磋商与讨论的机会。
倘若双方在此环节无法达成共识,那么人民法院便有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具体案情为代理人定夺最终的判决结果。
在此种情况下,即使直接负责抚养子女的一方对所作判决持有异议,亦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因为探望权乃是源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天然血缘关系,任何第三方均无权对此加以限制或剥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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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2 4: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