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婚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情况下应跟随母亲一起生活。
然而,在满足特定情况时,父亲也有权取得子女的监护权,具体包括: (1)母亲患有严重的传染病或其他危及生命的疾病,子女无法与其共同生活; (2)尽管具备抚养条件,但母亲未能尽到抚养义务,而父亲坚持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 (3)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子女确实无法继续跟随母亲生活。 2.若父母双方达成共识,同意将两周以下的子女交由父亲照顾,且不会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任何不良影响,则该决定可以得到法律认可。 3.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有权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 但是,如果其中一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况,那么他/她将更有可能获得子女的监护权: (1)已经进行了绝育手术或因为其他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 (2)子女已经跟随其生活较长时间,改变生活环境会对子女的健康成长造成显著影响; (3)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却有其他子女; (4)子女跟随其生活,有利于子女的成长,而另一方患有严重的传染病或其他疾病,或者存在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不适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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