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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案件中,3岁儿子通常会被判给谁,女方为单亲家庭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在确定抚养权归属时,将优先考虑提供优质生活环境及教育资源的一方。
然而,子女抚养权的确定并无其他的明确规则,唯一的原则便是确保未成年子女的最大权益得以实现。
在此基础上,司法机构将会依据孩子的最佳利益来作出决策。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幼童,法律规定由其母亲直接抚养是最为适宜的。
其次,当子女已经年满两周岁,且父母双方在抚养问题上能够达成共识,那么他们可以作出书面约定,依照此类协议进行处理;
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需根据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按照对未成年人最为有利的原则进行裁决。
最后,如果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那么司法机构应当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允许他们自主选择跟随父亲或者母亲共同生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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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12:1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