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人的未成年子女咋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父母作为未满十八周岁的孩子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那么他们的未成年子女有权得到其他近亲或法定监护人的照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法规,倘若这对父母因为刑事拘留而无法行使亲情职责,其他诸如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成年兄弟姐妹等近亲便可依法承担起监护责任。若未成年人无其他近亲或近亲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则可由民政部门或未成年人所在单位、学校等社会团体承担监护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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