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怎么判给女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两岁以下的儿童中,通常是由母亲来抚养他们的。这个决定主要是基于孩子处于婴幼儿时期,对于母乳喂养有着极强的需求,而相较于父亲来说,母亲能够给予孩子更多的体贴入微的关爱和照顾。
2.尽管孩子已经超过两岁,但是如果女方已经进行了永久性的节育手术,而男方尚未如此,并且男方的年纪与女方相比并没有明显的差距大,那么这种情况下法院很可能会将孩子判决给女方抚养。 3.假如子女一直都有母亲作为日常监护人,并且在离婚后他们需要适应一个重新形成的生活环境——即由父亲取代母亲作为他们的主要照料者,那么这对于他们的生活方式以及生长发育都会产生极大的影响。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也会倾向于将孩子判决由母亲继续抚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