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费能否直接给未成年子女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抚养义务可以直接面向未成年子女进行施加。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在亲子关系中,父母对于子女享有抚养与教育的责任;当这一职责未能得到切实履行之时,对于属于未成年人范畴或者无法自主生活的子女来说,他们有权向自己的亲生父母提出付款要求,以满足其基本生活所需。 在婚姻关系尚处于延续状态的阶段内,倘若父母中的某一方或者双方都拒绝承担起抚养子女的责任,那么未满成年期或者尚未达到独立生活能力水平的子女倘若提出意料之中的抚养费用支付请求,应当得到我国法律的全力支持。 因此,抚养行为无疑是可以直接连结至未成年子女的身上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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