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法定义务要抚养儿女到多少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责任会直至孩子达到十八岁成年。
然而,当子女在十六至十八岁期间,倘若他们的主要经济来源来自于自身的劳动力创造,并且生活水准足以满足当地平均生活需求,则父母有权终止向子女提供抚养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成年后,如果子女仍然无法实现自立生活,那么作为父母依然有责任和义务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生活支持和保障。 根据我国目前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有特定的时间范围和前提条件的,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对于未成年子女(低于或等于十八岁),父母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若父母未能履行此项义务,子女有权请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其次,,即使子女成年以后,只要他们尚未实现自立生活,父母也要继续承担着抚养的职责与义务。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当子女已超过十八岁,已经步入成人阶段,具备独立生存的能力,此时父母对他们便不再负担抚养义务。 另一方面,如果子女在十六岁时,通过自身的劳动收入成为其主要的生活来源,并且能够保证他们的日常生活达到当地的普遍生活标准,父母同样也有权停止向他们发放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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