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判给女方,姓可以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双方协议离婚并约定子女归属女方之后,若得到男方的允许,那么便可给孩子变更姓名。
然而,若男方对此表示异议,那么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更改孩子的姓氏是不合规的。 若有任何未经授权的擅自更改姓氏的情况出现,另一方家长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恢复原来的姓氏选择权。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子女既可以跟随父亲的姓氏,也可以跟随母亲的姓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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