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5年离婚新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这事儿,夫妻俩觉得过不下去了,就可以提出来。现在有些新的规定,我给你们说说啊。首先,如果夫妻俩感情真的破裂了,觉得婚姻没法维持了,那就可以去申请离婚。然后,法院会给你们一个30天的冷静期,让你们再好好想想。冷静期结束后,如果还是想离婚,那法院就会批准。还有啊,夫妻共同欠的债,不管是婚姻期间还是离婚后,都得一起还。离婚后,父母还是要一起管孩子的,包括监护、教育、抚养和经济支持。离婚时,夫妻俩可以达成协议,商量怎么分财产、怎么养孩子,然后提交给法院确认。最后啊,法律鼓励夫妻在离婚前先调解,尽量解决问题,保护家庭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