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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孩子的出生证丢失,夫妻已经离婚如何补办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孩子的出生证丢失,夫妻已经离婚的,则享有抚养权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到当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的遗失证明,然后再携带遗失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医务处开具享有的证明,最后携带这些证件到产科补办出生情况说明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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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4:0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