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罪是刑法多少条?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是很低的,有些人在不经意间就可能构成该罪,那么,在实践中,我们应当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我国刑事法律对该罪有哪些明文规定?下面,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延伸补充: 寻衅滋事罪的认定: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认定寻衅滋事罪的基本要件有: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二)客观要件 本条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 从上面内容可知,寻衅滋事罪是我国刑法条文第293条的内容,通常,一般人只要在公共场所有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就可能会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你还想详细了解寻衅滋事罪,欢迎你到我们官网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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