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离婚有子女需要哪些手续办理呢 |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然后需要双方本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到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或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 有小孩,还需要提供小孩的户籍证明。 如果有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的,还需要提供财产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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