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无故剥夺自己的探视权能不能立案呢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答:
能。
律师解析:
对方无故剥夺自己的探视权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法院会立案受理: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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